•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5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6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6-30 22:51

    泉教函〔2022〕160号
    答复类型:A类

    谢水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2022年市直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数的建议》(第10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直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2022年,市直中学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分别为600人、600人、1300人;三所市直公办学校为鲤城区小学毕业生共计提供2500个学位。为进一步缓解鲤城老城区就学压力,近几年市直公办中学一直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增加学位数,2021年在原有计划数基础上额外增加到每班54人,已达到班生额极限。

      二、根据今年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文件精神,2022年我局及时调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泉州市市级及以上的民办初中学校,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面向全市和跨泉州市域招生。2022年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面向鲤城区招生644人,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面向鲤城区招生368人,泉州现代中学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570人、泉州科技中学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552人。可进一步缓解鲤城老城区初中招生压力。

      三、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随着鲤城区经济发展,人口增加,要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十四五期间加快优化调整初中学校结构和布局,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确保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初中教育创造条件。要科学布局公办初中学校,多渠道增加公办初中学位供给,民办初中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公办初中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通过与民办学校签订“委托协议”购买服务方式,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以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玄甲红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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