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5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70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6-30 22:50

    泉教函〔2022〕170 号
    答复类型:B类

    郑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几年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战略部署,将统筹推进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最大民生,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经费支出,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落实“双减”真减实效。我局要求各县(市、区)落实监督每个学校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不仅要减负还要提质。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作强制性要求;不得利用晚自习和周末上新课和补课,不提倡中午布置书面作业,保障学生午休的权利;要避免考试次数偏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频繁打分、排名,增加学生压力;开展午餐、晚餐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要给老师更多的人文关怀,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二、严格杜绝“不均衡”分班。2022年4月21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2〕3号),文件明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我市还通过开展常态化检查及专项督导,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建立《学校章程》,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招生入学、均衡编班、控辍保学、校务公开等,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初中新生实行电脑均衡编班,编班结果及时在学校公示。

      三、完善家校协同机制。泉州市教育局重视家庭教育工作,2021年6月7日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泉教综〔2021〕5号),文件强调要重视家校联动,凝聚协同育人合力,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坚持每年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以“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为载体,定期组织家庭教育骨干讲师深入到城乡特别是农村基层学校宣讲家教新理念、新方法。以“赋能和谐家庭,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为主题,2021年举办12场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全市近150多万学生家长参与活动,同时利用市教科所心理教研团队“心森林”微信公众号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分批推送中小学心理和家教微讲堂30多节,广泛宣讲家教新理念、新方法。2022年春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举办“空中心理课堂”系列活动,开设小学、初中、高中及各学段毕业年级等5个专场,帮助学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工作。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广泛开展“家长志愿服务”、“家庭教育分享”、“家长客串教师”等家校合作活动,定期邀请家长进校园分享育人经验,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每年联合相关部门以“书香小芽儿”亲子阅读系列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亲子活动,创设家长与孩子沟通交流机会,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通过“线上交流”与“线下面谈”相结合方式,定期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开展家访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家庭教育。

      (3)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教育部门职责,深化家校协作,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家教巡回报告、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持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经验分享与互助活动,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 

      (4)我局很赞同您建议把《道德与法治》作为家庭教育的教科书。让所有的父母通过《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在学校教育的帮助下,共同培养孩子学会做事、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学习,努力从适应制度走向自理、自律、自觉和自主。将道德与法律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更清晰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应当追求的,什么是做人做事的底线。家庭和学校应把道德和法治放在第一位。今后我局将通过各种形式,推荐家长好好学习《道德与法治》这一门学科,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的家庭教育中。

      您关注的“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将会不断落实到位,学生家长的负担会不断减轻,百姓的幸福感不断增强。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系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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