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5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2
泉教函〔2022〕169号
答复类型:B类
卓开流代表:
《关于“补齐山区教育短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建议》(第1161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印发实施《泉州市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18-2020年)行动》《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切实推动乡村教师提质提量、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提升、乡村学校教研能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生关心关爱服务,扎实、有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一是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深入落实省、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合理布局城乡学校,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科学审慎撤并乡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
二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年来累计投入约6.24亿元支持30所薄弱小学、30所乡村高中、30所乡村幼儿园薄弱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2021年投资1.38亿元,支持27所乡村幼儿园、小学、普通高中建设。建立乡村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加大乡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扶持力度,经费投入重点向乡村教育倾斜,鼓励各地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三是提升乡村学校教学质量。通过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乡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优质校挂钩帮扶、对口帮扶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开展乡村学校教学改革支持行动,培育创建一批乡村优质特色学校。加强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互动课堂”项目,有效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等,努力让乡村学生享有一样的优质教育。继续推动乡村学校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促进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落实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片区管理、联动帮扶”工作机制,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实效,整体提高区域内幼儿园发展水平。
四是均衡城乡教师资源配置。2019年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调动办理程序的通知》,保障基层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2021年与市委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委编办〔2021〕45号),规范和清理违规借用中小学(含农村中小学)教职工行为。今年3月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2〕9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编制使用,统筹用好用足用活编制,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教师招聘中,坚持凡进必考、倾斜农村,2021年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5326名新任教师和2022年全市拟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中小学在编教师约3600名,其中50%以上的岗位均用于充实乡村学校和紧缺学科师资。
五是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提升工程专项培训,“十四五”开局,印发《泉州市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实践和应用环节,打造乡村提升培训升级版,根据乡村教师特点,采取互动讲座式、观摩学习式、课例研究式、主题研讨式、诊断指导式、经验分享式、行动研究式等多样化的参与式培训方式,2021年培训乡村教师、校长2740人,其中市级培训770人。同时,推进教师校际交流,缩小城乡师资差距,2021-2022学年市直学校(单位)选派53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13名师资来校跟岗。
六是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我市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 500 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并由各县(市、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由县(市、区)本级财政负担。同时要求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为留住优秀乡村教师,全市有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对在乡村任教满25周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且取得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落实聘任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起始级别的政策,2021年全市直聘中高职称初始等级245名,其中高级126名、中级119名,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落实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等,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扶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到2025年底前,实现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分别达55%、90%以上,乡村温馨校园覆盖率达100%,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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