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5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2
泉教函〔2022〕167号
答复类型:B类
夏泉福代表:
《关于做大做强我市教育资源一盘棋的建议》(第11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市教育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持续优化教育服务供给
一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编制实施《泉州市教育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全市新增幼儿园学位0.9万个、中小学学位1.5万个。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98.72%、公办率55.59%、普惠率89.82%,比往年均有提升。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随迁子女共36.89万人,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3.25%,泉州随迁子女教育在全国60个城市评估得分中排名第一。加强融合教育实践,打造全省首个“云端送教”学校,全市义务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06%。2021-202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9%。
二是聚力提升教育质量。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158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泉州教育“G20”优质教育基地联盟,在高考成绩、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位列全省前茅,2021年录取清华、北大总人数历史性突破至51人。2014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通过 “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网络教学、教研模式,实现城乡师生“同上一堂课”,促进城乡优质资源共享。
三是全力推动教育减负。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健全工作台账监测指标体系,梳理28条负面清单,全面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一校一案”提高作业质量、压减作业总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双减”工作获省教育厅推广。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实施意见,全面铺开“5+2”模式和“菜单式”服务,全面实现2021年秋季开学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大额动账+分段解付”资金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全年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28家,压减率85.07%、居全省第一。
二、持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一是促进教师资源流动。近三年来,全市除开发区以外的12个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通过校际调动、公开选调、支教援教、跟岗学习、“小片区”“大片区”管理、学校撤并师资分流,超员交流、旧校区到新校区、到合作办学学校交流等形式深入推进师资轮岗流动, 2020-2021学年全市有228名义务教育校长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实际交流校长占629名符合交流校长的36.25%,全市有2613名义务教育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占21715名符合交流教师的12.03%,其中902名实际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4.52%。
二是支持乡村教师发展。2021-2022学年市直学校(单位)选派53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13名教师来校跟岗。为留住优秀乡村教师,全市有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对在乡村任教满25周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且取得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落实聘任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起始级别的政策,2021年全市直聘中高职称初始等级245名、其中高级126名、中级119名,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
三是加强名优师资培养。科学规划“十四五”名师培养计划,畅通“新任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教师专业发展通道。继续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优化、完善名师培养方案。2021年培训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238名,共有322名教师被确认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名师235人,新增4名中小学教师获评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付心知老师通过国家评审被评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2022年,在遴选250名市级名师培养对象的基础上,拟继续遴选500名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通过周期培养认定,进一步扩大我市名优师资队伍。
三、持续优化城乡学校布局
一是统筹指导学校布局规划。对接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统计局等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以泉州市“七普”人口数为基础,与各地人口增长、城市建设总量等指标衔接,并结合近五年随迁子女增长率等,综合测算2025年各学段新增学位需求(幼儿园6.59万个、小学9.57万个、初中9.35万个、高中6.75万个、中职5.89万个),通过实施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200所以上)、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及扩容增量工程(150个以上)、普通高中扩容增量工程(新改扩建35所)、中职扩容增量工程(新改扩建21所)予以保障。
二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年来累计投入约6.24亿元支持30所薄弱小学、30所乡村高中、30所乡村幼儿园薄弱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2021年投资1.38亿元,支持27所乡村幼儿园、小学、普通高中建设。建立乡村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加大乡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扶持力度,经费投入重点向乡村教育倾斜,鼓励各地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三是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印发实施《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把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把乡村学校校园校舍等“硬环境”与精神文化等“软环境”结合起来,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乡镇寄宿制学校,着力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深入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
四、持续优化教育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分类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出台《泉州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1年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2件。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梳理发布白名单354家、黑名单160家。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推进市直学校和有财务隶属关系的高校公开相关财务信息,2021年本级共公开资金信息67条。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年度发布、转载政策解读稿40篇,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4次,网上调查4次,民意征集5次,各级各类媒体公开相关文件、解读98次。
二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5件(含上年度结转一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终止复议。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函〔2021〕210号),规范教育系统新媒体的开设、内容管理等工作,主动公开考试、招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2021年度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类动态信息105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393条,年度累计访问量2310151人次。“泉州教育政务”官方微博年度推送87条信息,累计阅读数73万人次。“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年度推送228条信息,累计阅读次数94万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成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十四五”教育规划各项任务,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的教育布局。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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