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5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3
泉教函〔2022〕148号
答复类型:A类
朱世泽等6位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师范学院牵头在丰泽区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议》(第1343号)由我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科技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泉州市教育“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设泉州市高校科技园”。泉州师范学院是泉州地区创新策源能力较强的高校,并牵头建设运营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取得突出成效。因此,由泉州师范学院牵头,探索以“1+N+X”模式(政府+本地高校+外地高校及科研院所),建设泉州市高校科技园,有利于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整合创新资源,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但是,对照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申请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应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并在运营时间、专业服务人员数量、场地、在孵企业、入驻金融机构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对此,我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将大力支持泉州师范学院牵头建设泉州市高校科技园,并对标争创国家大学科技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泉州师范学院在建设运营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的基础上,牵头联合我市各高校就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事项开展前期谋划工作,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市资源规划局将在规划、用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配合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是推动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有效运营,支持申报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升创新能力和孵化效力,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学科和技术优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为建设泉州市高校科技园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按新建 100 元/平方米、改扩建 5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最高补助 100 万元,改扩建最高补助 50 万元。
感谢您们对我市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黄洺鋆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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