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4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3
泉教函〔2022〕136号
答复类型:B类
郭亚莉等3位代表:
《关于在“双减”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第13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减”指的是“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而“校外托管机构”不同于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办的,受中小学学生监护人委托,在课余时间代替监护人照顾中小学学生,提供接送、就餐、休息等服务的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本质上是家政服务行业,其监管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目前国家、省、市尚无政策文件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主管部门。
一、关于我市校外托管机构情况
目前泉州市面上的校外托管机构有两大类,一类是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托管服务,但大多是以辅导学业为主顺带提供托管;另一类是未开展培训的校外托管机构,此类托管形式多样,且正式注册的机构少,无照托管的数量较多。除有照的托管机构外,还有专门租场地搞托管的、有寄托到老师家里的、有家长三五成群自己租房雇人照看的等。
二、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相关做法
1.发挥部门联动,加强违规培训打击力度。托管机构在属地市场监管局或民政局登记注册时,就已明确其机构职责功能定位,严禁开展校外培训。去年来,针对存在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基层末梢优势,组织社区网格员定期与不定期随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逐一动态摸排检查,重点查处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打“擦边球”现象,以及个人以“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情形。同时,还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检举线索。
2.强化课后服务,压缩违规托管机构市场。引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充实学生课余时间,压缩违规托管机构市场。充分挖掘家长资源,邀请拥有丰富人生阅历、广泛兴趣爱好的退休教师及家长进入学生课堂,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和课外阅读指导。在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各地还不断摸索经验、创新措施,整合属地资源优势,发挥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育人与服务功能。例如,石狮市引导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形式多样的寒假托管服务,通过共建共享的方式,利用属地镇政府职工之家开办职工子女公益冬令营,设置闽南传统文化教育、素质拓展、手工DIY等各类特色课程。
3.主动探索实践,积极先试先行管理做法。虽然国家、省、市尚无政策文件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责任部门,但各地已积极探索先进做法。例如,石狮市于2018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意见》(狮政综〔2018〕136号)。意见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交通和市城市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惠安县近年来也大力扶持校外托管机构发展,指导有条件的机构完善中心软硬件建设,走家政服务(托管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符合标准后,鼓励托管机构注册营业执照,取得家政服务、教育咨询、餐饮服务的经营资格。
三、今后工作思路
1.校外托管机构方面。建议参照石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意见》(狮政综〔2018〕136号)的相关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众公示。
2.校内课后服务方面。我局将继续积极争取省级层面政策指导,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家长合理分担为辅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争取扩展课后服务覆盖面。
3.暑期托管服务方面。推广石狮、南安“工会+学校”的模式,鼓励属地镇(街道)和学校联合开办暑托班,提供暑期托管服务,通过“托—管—教”的方式,开设太极拳、南音、乒乓球、书法、美术、阅读、足球等特色课程,不断完善暑期学生托管服务。
领导署名:纪 如
联 系 人:李礼星
联系电话:22783859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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