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3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泉教函〔2022〕92号
答复类型:A类
郭亚莉等三位代表:
《关于建立健全新教师培养机制的建议》(第137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人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新教师培养培训,通过优化培养、招聘和提升培训质量,提高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立足学校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一是推动设置师范类专业的市属高校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运用“互联网+”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素养,提高教书育人和适应教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推动泉州师范学院进一步深入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调研,了解基层学校对师范类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师范类毕业生职后成长情况,进而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加强教学技能实践训练,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
二、优化招聘方式,多举措引进教师人才
一是多渠道吸引师范类毕业生从教。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将师范毕业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的主要来源,积极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从教。优化招聘管理,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下,通过组织开展公费师范生双选会、面向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专项考核、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师范类毕业生充实我市教师队伍。2021年我市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中小学在编教师1944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1180人,2022年进一步创新招聘方式,通过开展省内高校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双选活动,牵线搭桥,组织毕业生和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二是规范教师招聘条件设置。我局于2022年3月下发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2〕9号),要求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设置招聘岗位、制定招聘方案,开展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和补充工作,允许各地安排一定数量教师岗位专门面向师范毕业生招聘。同时,在设置招聘岗位时,要求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三是将考核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教师招聘的重要方式。根据《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精神,市直学校、台商区、德化县等在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面试通过片段教学、现场问答方式,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确保招录的新任教师具备过硬的教学能力。
三、强化新教师入职培训,完善培养工作评价机制
一是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人〔2018〕309 号),规范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开展,打造“一年入门、两年站稳、三年成才”的新教师成长模式,推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促进教师师德养成。2021年培训新教师7097人次,其中市级培训1521人次。
二是加强统筹安排,根据您们的建议,我局将协调培训机构尽量将新教师培训时间安排在暑假,并通过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究、研讨交流、观课评课、自主阅读和跟踪指导等方式,提升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让新教师做好入职准备,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是完善培养工作评价机制。我局印发《泉州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三年培养方案》,要求新教师所在学校应高度重视新任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为新任教师建立成长档案,积极为新任教师的培养和素质提升搭建平台,通过开展校本培训,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研读教学书籍、到兄弟学校交流学习、鼓励新任教师参加教育科研工作、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传、帮、带”、新任教师开设展示课、汇报学习成果等方式促进新任教师的成长。下一步我局也将根据您们的建议加强对新教师培养培训成效的考核评价,强化培养跟踪,并遴选培养成效显著的教师参加“新教师启航计划”培训。
感谢您们对我市新教师培养的重视,我局将继续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坚持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培养工作。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唐静怡
联系电话:059522777351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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