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13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2
泉教函〔2022〕69号
答复类型:A类
陈荣天等代表:
《关于保生源、强师资,全面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建议》(第111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确实存在县域普通高中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近年来,我局积极致力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在诸多方面进行调研探索和实践,努力践行教育部关于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秩序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
我局要求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50%比例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发挥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用。
2.我局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要
求,严格控制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招生行为,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4%,且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3.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进一步完善统招、定向、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人数最多不超过
100人。
4.我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规模,2021年全市初三年毕业学生102414人,普通高中招生54990人,占53.69%;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36669人(含技工学校),占35.80%。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91%。2022年全市117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1210人,总招生班级1243个。
5.我局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小片区管理、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等办学机制体制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优质学校跨县区多校区办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我局贯彻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整合布点重复、生源萎缩的公办高中,推动普通高中适度集中城镇办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我局以创建省达标高中为抓手,通过达标创建促进当地县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网络信息设施及实验室建设,努力使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满足高中新课程需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目前,我市7所学校获评首批省示范性高中,其中县域高中6所,1所县域高中荣获第二批示范性建设高中;省达标高中90所,省一级达标高中29所,省二级达标高中43所,省三级达标高中18所;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项目学校10所;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学校3所;8个学科被确认为省首批普通高中优质学科课程项目;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15所;泉州市特色普通高中20所;泉州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学科教学联盟建设项目基地校10所。全市普通高中呈现竞相发展、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五项学科竞赛成绩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关于稳住、吸引并强化教师力量
1.我局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13号),按照省定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相应提高高级中学中级和高级岗位比例,激发高中教师工作积极性。
2.我局优化引进人才方式,定向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到我市高中任教。引进人才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要求的,按照认定层次享受工作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及子女就业、医疗保健、培训休假、户籍迁入、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职称评聘等二十项人才支持政策。
3.我局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在县域内,根据各校师资需求统筹调配师资,缓解师资的结构性矛盾;在编制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的情况下,由所在地教育部门商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精细测算,提出增加师资队伍规模的意见,报编委会研究确定。
4.在教职工编制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市县两级只能逐步采取“按照定编标准测算人员规模控制数,并在控制数内编外聘用合同教师”的办法来保障学校对师资的需求。各县(市、区)打破以校为单位的编制和人员管理模式,根据学生选修课程和各学校师资需求变化情况,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调配师资,实现校际之间的师资“余缺互补”,努力缓解师资结构性紧缺问题。
5.我局考虑新型城镇化等新情况,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加大教职工编制县域调整力度,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
三、关于制定面向县域高中教师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1.我局优化绩效分配方式,把教学实绩和考核结果纳入考量,引导县(市、区)通过核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方式,以增量绩效促进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向名优教师、班主任、年段长、思政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特殊岗位教师倾斜。
2.我局创新校长考核激励新机制,探索校长“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新路径,试行校长任期制、交流制,推动校长专业化发展、合理化流动。进一步配强配齐中学领导班子,发挥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的调控作用,完善教师交流机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推动实行城乡班主任工作补贴,及时补充乡村教师紧缺学科师资。
3.我局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学校不断规范教师考核评价和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切实解决教师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干群和谐、师生和谐的校园氛围。
4.我局完善培养和补充机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确保乡村校长和教师得到全员轮训。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完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制度,深化教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探索混合式培训、网络研修等新型培训模式,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5.我局进一步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各地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步提高标准,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法足额、全面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县管校用”的编制管理体制,推进编制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孔福美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