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1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5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22 01:34

    泉教函〔2022〕64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规划建设“泉港石化生活区”的建议》(第111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几年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战略部署,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最大民生,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一、加大教科研引领的力度

      泉州市教科所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网络教研、片区教研、学科中心组教研、送课下乡等教研形式,对泉港区提供订单式教科研工作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优秀骨干老师送研送培;协助泉港区培养“种子教师”;指导泉港区科研课题研究的开展,培养一批科研骨干教师。力争提高学校教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探索“名优校+”的辐射作用

      我市正启动“名优校+”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发挥名优校的示范辅射作用,扩大优质教育总量,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各县(市、区)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缩小城乡间、学校间办学水平差距。我局致力于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自2012年起,在洛江、台商、开发区、石狮、晋江等地实行名校办分校,至今已全面建成“一校两(三)区”和“一园两区”发展新格局,整体提升办学品质。

      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着各自区域范围内学校的布局、建设与管理的任务,是否在泉港区设立泉州五中初中部分校须由泉港区政府协商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五中,充分论证后提出,可参照晋江市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的模式实施。

      相信代表们关注的市直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会不断加强。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蔡玉霖
      经办人员:张万里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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