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09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5
泉教函〔2022〕37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推动泉州地方戏剧曲艺保护传承工作的建议》(第130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教育部门赞成庄丽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泉州地方戏剧曲艺保护传承工作的建议”。我局积极实施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多渠道推动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自觉成为戏剧曲艺的传承者和践行者,让优秀传统文化扎根校园。
一、发挥教育教学的浸润作用
将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植入语文、美术、音乐、历史等教学中,丰富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编撰印发南音、南戏等“五南”特色的《中小学生闽南文化系列丛书》之《泉州南音基础教程》《戏剧篇》均已进入中小学课堂,且电子版《丛书》全部链接至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供全市师生使用。
二、深化校园宣传的普及力度
充分发挥环境熏陶功能作用,引导各学校把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知识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文化角等,采用图文对照的形式,开设泉州地方戏剧曲艺认知与保护相关宣传专栏,普及相关文化知识,营造“以文怡人、以文塑人、以文化人”的浓郁氛围,在从细、从微中潜移默化地培塑学生文化意识。
三、开展精彩纷呈的实践活动
持续推进“优秀传统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近些年全市各级学校举办南音、高甲戏、木偶戏等传统艺术表演活动累计超过1400场,观看学生累计超过15万人次;启动“校团挂钩”项目,促成市实验小学、新隅小学、泉州师院第二附属小学、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等首批4所学校与泉州高甲戏剧团合作共建,同时以高甲剧团为模板,组织木偶剧、梨园戏、南音等传统戏曲剧目与各所学校进行融合对接,实现了传统戏曲文化由“进校园”向“在校园”转化。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每年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南音比赛、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等乡土文化突显的艺术活动比赛,提高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情,提升学生传统文化创作与表演技能。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以制度化形式巩固现有活动成果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促进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质”飞跃。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向广大师生印发已编写完成的优秀闽南文化校本读物,将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知识宣教活动延伸到家庭和周边社区,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对闽南戏剧曲艺的认同感、自信感。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在教学上,精心指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现有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将相关知识引进课堂,以日常教学的形式,不断加深学生对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的保护传承工作的责任意识。在补助机制上,合法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加大对立足传统、讴歌新时代的作品的补助支持力度,不断激发传统戏剧曲艺作品新活力。三是进一步加深研学融合。借助高校的教学研究平台,整合高校的师资力量、社团文化,积极举办研学活动,让更多更精的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泉州地方戏剧曲艺融入高校课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鼓励高校学生多看、多思、多问老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不断提高主动学习的兴趣,进而培养起新一代闽南戏剧曲艺传承人,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生力量。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丁雯雯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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