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08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5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22 00:47

    泉教函〔2022〕6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帮助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建议》(第115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加强我市职业院校对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我局将引导和鼓励我市高校、职业院校根据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加快培养“两化融合”急需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依托职业院校、完善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岗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成长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促进我市职业院校与企业充分合作。支持企业向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发挥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共同培育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优势。二是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由职业院校在企业开设集中教学点,采用长期或短期的教学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智能制造、安全生产等各类培训。三是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方法,提高职业院校培训供给能力。盘活和优化我市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灵活合理安排各类培训时间,采取晚上授课、周末授课、网络授课、信息化课堂等多种便捷高效的培训模式和学习方式,贴近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使培训方式更加灵活高效。四是加大市级政府统筹力度,推动区域内各类职教要素资源整合,形成集合效应。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各类群体尤其是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贯彻执行《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到“应培尽培”。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吴燕忠
      联系电话:22782571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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