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20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8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6-02 01:16

    泉教函〔2021〕134号
    答复类型:B类

    李亚珍等7位代表:

      《关于规范户籍管理与小升初入学政策的建议》(第1330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2019年我局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规范我市普通中学招生行为的通知》(泉教综〔2019〕23号),要求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县(区、市)教育局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强化教育治理,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目前,泉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制定,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发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实际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办学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核定招生计划,统筹编制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满足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教育行政部门须按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在小学升初中的招生过程中许多家长希望把孩子送入中心城区的优质初中校学习。经调研,泉州市中心市区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校学位紧缺,难于再向片区外招生。由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管辖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初中学位情况制定招生政策,要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小升初入学条件,还确实难于统一小升初入学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宋永红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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