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20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0
泉教函〔2021〕133号
答复类型:B类
陈细进代表:
《关于在全市开展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的建议》(第1329号)由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关系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落脚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方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具体有以下做法:
一是选树优秀典型。持续开展公布泉州市优秀教师、“泉州市教育世家”等。自1991年以来,连续30年共公布从教三代以上、累计从教年限达100年的“泉州市教育世家”702户,2019年表扬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93名。同时,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与国家级、省级评优表彰申报。2016年以来,全市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特级教师、福建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达329人,有16831名教师申领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
二是宣传营造师德氛围。我局每年均与主流媒体联手,以教师节为契机广泛宣传我市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2020年教师节期间,我局与泉州晚报联合宣传、选树六个系列的教师典型(教坛精英、师德楷模、对口支教奉献表率、教育脱贫攻坚能手、战“疫”线上教学先锋),与海都报联合开展“乡村教育守望者”“支教帮扶进行时”“薪火相传话教育”等三个系列的优秀教师报道;在《泉州晚报》教育版常年开设“教书育人”栏目,宣传报道优秀中小学校长代表的办学理念和名班主任、名教师的育人经验;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推出《教育惩戒》系列报道,部分报道在央视《新闻直播间》、福建电视台播出,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每年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均召开尊师重教座谈会,邀请优秀教师、教育世家代表为教育建言献策,市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倾听基层声音、为教师排忧解难。
三是提升教师待遇水平。出台《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班主任奖励金等方式提升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法定要求。目前,我市有乡村教师的所有县(市、区)全部落实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四是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奖教。我市多年来都积极发动和凝聚社会力量捐资奖教。市直及鲤城、丰泽、泉港、晋江、南安等县(市、区)及学校基金会通过募集资金、设立奖教基金,对辖区内的优秀教师进行奖励,造浓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还将围绕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方面,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报道。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我市教师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形象新风貌。
二是积极向上建言献策。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出台的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旅游景区对残疾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老年人、儿童、学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的门票价格减免或优惠措施,教师群体暂未将纳入优惠范围。为此,我局也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市文旅局也将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我市教师早日能纳入优惠范围。同时,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建言,争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给与更多的优惠政策推动对企业、商会、校友会、爱心人士、社会贤达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三是进一步健全“校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以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为基础,以政法委、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升级构建“校闹”治理联盟。指导各地成立学校安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学校自聘、多校连聘、县聘校用等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坚持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规定做好组织救援、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工作,依法认定事故责任,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通过法律途径和方式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确实保障和维护教师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刘殊芳
联 系 人:曾玲
联系电话:227662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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