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2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0
泉教函〔2021〕127号
答复类型:B类
出能杰等7位代表:
《关于出台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师风师德的建议》(第1286号)由我局会同市纪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通过健全师德建设常效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师德提升。
一、健全师德长效机制
(一)强化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
2016年以来先后下发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师德师风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2020年进一步下发《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配套出台《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
行为负面清单》和《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同时,通过完善师德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处室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师德养成和教育培训
一是落实全方位全员全过程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新任教师、班主任、乡村教师等各类培训。二是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师德主题教育,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巡回讲学培训,激励我市教师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三是建立新任教师宣誓制度,将新任教师任职宣誓融入新任教师培训。
(三)强化正向激励和典型选树
一是持续开展教师评优评先活动,2020年推荐福建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40名、公布 2020年度泉州市“教育世家”34户。
二是加强师德宣传和氛围营造,2020年我市持续开展“尊师重教”座谈会、“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并于教师节期间与泉州晚报联合宣传、选树六个系列的教师典型(教坛精英、师德楷模、对口支教奉献表率、教育脱贫攻坚能手、战“疫”线上教学先锋),与海都报联合开展“乡村教育守望者”“支教帮扶进行时”“薪火相传话教育”等三个系列的优秀教师报道,以此弘扬师德先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提升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
(四)强化师德监督和负面查处
一是严肃师德问题查处,对于师德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予以坚决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2020年,我市共计查处56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并继续做好师德违规通报和报告制度的情况。
二是加强师德重点问题管理。针对教师有偿家教、兼职兼薪等社会关注的师德问题,我局先后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禁止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坚决查处教师有偿补课、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他人介绍生源等师德问题。2020年我市共计查处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10起。
三是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及报告制度,县(市、区)及学校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进行通报并每半年报告一次查处情况,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及处分解除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坚持将师德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的第一标准。
四是完善师德监督,在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师德问题举报电话,并委托泉州晚报开设泉州教育舆情专刊,对舆情涉及的师德违规事件及时介入处置。
二、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从教行为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问题,我局也采取积极措施完善学校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精准把握作业管理要求
2018年以来,我局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再次明确要求学校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
(二)明确教育收费四个“一律不准”
2020年,泉州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教育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明确教育收费四个“一律不准”,即:一律不准以家委会的名义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安排宴请等活动;一律不准借家委会名义以捐款、集资、赞助等方式摊派费用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明确不应当由学生、家长承担的相关费用,如奖励先进费用、补课费、教师补贴等;一律不准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和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作为家委会捐资、收费内容,如空调安装费、空调使用电费、教室或学生宿舍修缮费等;一律不准家委会违反自愿原则,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搞攀比、搞铺张、搞浪费。我局将督促各地各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意见,认真学习各项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完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杜绝教育乱收费事件。
(三)严格审查学习类APP,控制非教学类活动“进校园”
我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报送学习类APP排查和备案情况的通知》(闽教便函〔2019〕32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的通知》等要求,严格落实校园APP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全市学校在教育部APP备案系统填报教育APP使用情况;同时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双审查”责任制,学校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方可进校园。其中APP的内容要符合政治性、科学性、适宜性,对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直接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的正常学习、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利的APP,不允许进入校园。
(四)积极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消除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2019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率先在全省出台《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全市13个县(市、区)和4所市直小学全面出台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并全面启动课后服务的试点工作。我市城区小学共计299所,在校学生总计405248人。2021年春季,全市有137所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占城区学校数45.82%;参加课后服务学生106572人,占城区学校在校生的26.30%;参与教师6309人,形成午托、晚托、午晚兼顾三种模式。目前,除石狮市按照每生每月收费50元外,其他县(市、区)课后服务经费均由财政补助。各县(市、区)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加强学校的教育与安全保障,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三、持续推进学校管理和师德建设日臻完善
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师德水平。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抓实抓细师德建设。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近期我局正在牵头研究制定我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届时将吸收代表们的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作业管理相关要求。同时,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我局此前已与市委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将与市委编办联合开展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和重点检查。
三是进一步厘清教师家长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通过将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师职责履行情况纳入督导范围、文明校园检查内容和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项目内容来要求学校在教育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厘清教师和家长的责任,不搞形式主义,不强制或变相强迫家长批改孩子作业、替代孩子做值日生、轮流维持交通秩序等。同时要求全体教师要增强教育服务意识,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思想,不断提高责任感和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敬畏感。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拟聘用教师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强化入口管理,重点查处、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提升教师的职业敬畏感。
五是强化监督督导。将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和对地方政府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同时,探索加强和鼓励群众监督的新举措,市纪委也将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单位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动态掌握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传导责任压力,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信访举报,认真核查处理有违师德师风行为;同时强化对教育部门负责人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内容,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最后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根据代表们的建议继续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弘扬师德正能量。
领导署名:刘殊芳
联 系 人:曾玲
联系电话:227662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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