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19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5
泉教函〔2021〕113号
答复类型:A类
周超颖等9位代表:
《关于推动永春职专升格为大专职业院校的建议》(第1133号)由我局会永春县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永春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永春职专”)是永春县唯一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81年10月,原名永春城关职业学校,1987年更名为永春高级职业中学,1995年5月升格为职业中专学校,同年10月被确认为泉州市重点职业学校,2006年晋升为福建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正式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在市、县两级的大力支持下,永春职专秉承“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办学指导方针,践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质量至上、坚持全面发展、坚持服务经济”的办学指导思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连续四届被评为泉州市“文明学校”,获得全国“文明风采”竞赛“优秀组织奖”和“卓越组织奖”以及“泉州市绿色学校”“泉州市星火学校”、“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被确认为首批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市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的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要求,高等职业院校的设置必须达到规定设置标准,符合我省和泉州市区域产业发展和院校布局结构需求,并纳入福建省高校设置五年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对于永春职专升格大专,目前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国家政策暂不支持中职学校升格。《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17〕20号)中均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十四五”时期的政策暂未出台,但经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领导沟通,预计“十四五”仍将延续以上政策。二是永春职专现有办学条件对标国家高职院校标准仍有较大差距。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永春职专在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硬件条件和师资结构、专业建设等内涵指标方向,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从永春县目前中等教育结构看,永春职专是全县唯一的一所公办中职学校,承担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县初中毕业生每年维持在5000人左右高位,按照国家提出的高中阶段招生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比例大致相当,参照我市普职6∶4的比例,永春职专每年必须招收1500-2000名初中毕业生。在永春县没有布局建设新的中职学校之前,永春职专升格大专势必影响全县中职教育乃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指导永春县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规划,会同永春县政府继续大力支持永春职专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师资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同时,推动永春职专与我市高职院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联办“五年专”、联合开展师资交流培训、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等多种模式,全面提升永春职专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为今后提升办学层次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们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吴燕忠
联系电话:22782571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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