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18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1
泉教函〔2021〕115号
答复类型:B类
张玥等5位代表:
《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安溪茶学院的支持力度深化校地企三方协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第1174号)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安溪县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安溪茶学院是福建农林大学与安溪县“校地”合作创办的特色学院,采取“政府+高校+民资”三位一体、优势互补、协作办学的模式,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推动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均将茶学院纳入政策适用对象范围,与我市其他高校享有同等待遇。
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安溪茶学院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校地合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建议。我局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安溪县政府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和支持安溪茶学院主动对接市、县两级相关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①落实《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按照第五至第一层次分别给予10-20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安溪茶学院累计已有27名博士、教授被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2人,第四层次8人、第五层次16人)。②实施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为安溪茶学院做好申报政策解读,推动安溪茶学院做好申报推荐工作(2019年实施以来,暂未收到安溪茶学院申报)。③落实《安溪县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同时在配偶随调、子女就学给予支持。确保安溪茶学院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④落实安溪县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方案“531”政策(对到安溪县就业创业的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50万、30万、10万的安家补贴),推动安溪茶学院做好申报工作。
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①安溪县政府认真落实与福建农林大学于2011年6月签订的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在安溪城区参洋片区划出1200亩土地,作为茶学院建设用地,并先后投入7.1亿元用于土地安征迁、校舍建设等。②安溪县将与福建农林大学建立校地双方沟通长效机制,进一步统筹学院总体发展的顶层决策和日常运行管理,形成定期会商决策机制,并通过发动安溪县企业家、乡贤踊跃为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注资,支持茶学院奖教助学助困和扩容建设,促进茶学院新一轮发展。③我局将会同安溪县政府、安溪茶学院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合力推动安溪茶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推动校地融合发展。①充分发挥安溪茶学院现有的科教实践基地群、福建省安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部星创天地、蒲公英众创空间、福建省茶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福建省茶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产学研平台功能,引导相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探索通过项目合作、方案研判、专家咨询、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孵化科研成果,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②市教育局将把安溪茶学院纳入正在筹建的“泉州市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校企供需信息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感谢对我市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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