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06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泉教函〔2021〕24号
答复类型:B
市妇联: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1.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坚持每年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我们和留守流动儿童在一起”关爱特殊群体儿童主题活动。组织家庭教育骨干讲师,深入到城乡特别是农村基层举办“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宣讲家教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指导学校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
2.广泛开展家校沟通活动。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要求各地各校完善家校互访制度,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定期组织家长走进校园、深入课堂,了解学校教育工作情况。坚持“网络沟通”与“家访面谈”相结合,定期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走进学生家庭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网站、QQ群等载体,及时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学校工作举措,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配合。如,鲤城区教育局印发《鲤城区教育系统开展“走进家庭、走近学生”家访活动实施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带头,“点面并行”入户家访,原则上每年对每个学生家庭家访不少于1次。南安市教育局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家访工作规定(暂行)》,要求教师全员参与家访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2次以上家访,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衔接。
3.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配合市妇联评选一批泉州市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微课),推广成功的家长学校经验。举办2场“赋能和谐家庭 构建良好亲子关系”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面向家长开设《父母如何回应孩子的情绪》《如何开启亲子关系修复之路》等专题讲座,全市近60多万学生家长参与。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公益九月”暨“阳光心灵,亲近父母”家庭教育进学校公益巡讲活动。去年疫情防控居家学习期间,举办了8场“构建良好亲子关系 有效开展居家学习”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全市近50多万学生家长参与活动。利用市教科所心理教研团队“心森林”微信公众号开设“中小学心理抗疫”系列微课堂,分批推送中小学心理抗疫系列微课25节、家教微课(讲)堂5节、心理抗疫课例4节、心理抗疫文章30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向家长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4.推进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建设。配合市妇联组织创建344所(其中国家级9所)泉州市示范家长学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分级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引导全市家长学校步入良性运转轨道。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继续把家庭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继续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要点,列入文明校园创建的测评内容,定期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家教巡回报告、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
二是进一步推进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建设。继续发挥家委会作用,完善家长学校建设,调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把家庭教育研究列入德育课题研究内容,定期评选一批优秀论文(微课),培训家教骨干促进教师掌握教学方法,提高开展家教活动水平,共同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依托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经验交流会、案例教学等活动,抓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家长主动参与教育活动。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并利用校园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站、QQ群等载体,大力宣传科学家庭教育方法,帮助家长了解子女心态养成、品行教育、亲子关系的科学知识,了解家庭教育的特点、规律、方法。
分管领导:王瑞钦
联 系 人:黄雪云
联系电话:22755882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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