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06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4-07 10:15

    泉教函〔2021〕18号
    答复类型:A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一步加强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建议》(第121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教育部门赞成蔡美娜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建议”。近年来,我市

      积极实施非遗文化进校园工程,以教育系统实际出发,将非遗文化认知与保护纳入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范畴,同部署、同规划、同推进、同落实,多渠道推动文化遗产教育活动,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使学生自觉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让非遗文化扎根校园。

      一是加强教育教学渗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植入语文、美术等教学中,融入德育活动中,特别是在校园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中,多渠道丰富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培塑意识;编撰印发独具“五南”(南音、南戏、南建筑、南拳、南派工艺)特色的《中小学生闽南文化系列丛书》之“两教程、三读本”《泉州南音基础教程》《泉州南少林五祖拳基础教程》和《泉州市中小学生闽南文化读本》之《建筑篇》《工艺篇》《戏剧篇》均已进入中小学课堂,且电子版《丛书》全部链接至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供全市师生使用;收集、汇总并整理全市闽南文化进校园相关文件材料,形成《泉州闽南文化进校园工作材料汇编》。全市中小学已编写优秀闽南文化校本读物250种共297册,获评省级中小学地方、校本美育优秀教学材料28项。

      二是加强校园宣传普及。充分发挥环境熏陶功能作用,引导各学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等,采用图文对照的形式,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与保护相关宣传专栏,普及相关文化知识,营造“以文怡人、以文塑人、以文化人”的浓郁氛围,利用此次“申遗”的契机,开展主题征文、海丝小导游、小记者、闽南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文化教育。

      三是丰富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优秀传统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近两年全市各级学校举办南音、高甲戏、木偶戏、茶艺等传统艺术表演活动累计超过1400场,观看学生累计超过15万人次,实现了传统戏曲文化由“进校园”向“在校园”转化。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每年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南音比赛、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等乡土文化突显的艺术活动比赛,提高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情,提升学生传统文化创作与表演技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将现有的活动成果用制度的手段稳定下来、巩固下来,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努力开创我市传统非遗文化进校园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大宣教力度。将已编写完成的优秀闽南文化校本读物印发至广大师生手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宣教活动延伸到家庭和周边社区,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指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将相关知引进语文、美术、英语等课堂,以日常教学的形式,让学生主动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学习中,引导学生深化理解认知,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责任意识。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陈乐明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1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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