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1-0005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4-07 10:07

    泉教函〔2021〕15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卫健委:

      《关于加快托育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118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连续10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满足招生服务区域3-6岁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情况下,新建公办幼儿园争取预留早教活动室,但是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早教中心或托班处于没有教职工核编标准、没有资金支持、没有收费依据的现状。我市的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当前幼儿园尚基本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的需求,“入公办园难”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在此困境下,泉州市教育局仍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早教中心或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不断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一是扩大托育服务的供给。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洛江区双阳中心幼儿园、泉港区实验幼儿园、晋江市实验幼儿园、晋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心幼儿园等38所条件比较成熟的公办幼儿园,率先创办早教中心;2020年秋季全市幼儿园举办托班80个,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共1116人。

      二是建立早教人员培养机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系目前开设早期教育的专业,同时学校设立“儿童早期教养与指导福建省高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和“学前教育学院早期教育研究所”,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扎实开展0至3岁儿童早教实验指导工作。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组织的早教机构职业人员岗位能力培训,可作为幼教教师上岗证明之一,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目前早教专业人才不足的现状。泉州市部分幼儿园教师也积极参与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早教师岗位技能培训,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育婴师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从不同层次提高了全市早期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

      三是开展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2010年以来,根据省、市级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构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2016年4月,泉州市教育局召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现场工作会”,引导各级幼儿园有效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传播科学的早期教育观念,提升早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截止2021年春季全市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共 447所(其中省级50所,市级 69所,县级328所),每学期保证两次面向社区开展免费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每年组织教师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定期、不定期开展早教咨询、入户指导、亲子互动辅导活动等,根据园所条件,开展各类早期亲子课程体验、六一活动、早期教育讲座等,较好地为社区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的宣传和指导。

      “十四五”期间我市拟投入20亿元,组织实施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包,新增幼儿园学位5万个,该项目纳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并列入泉州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和“十四五”教育重大项目;泉州市教育局将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卫人口〔2019〕107号)文件精神,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引导泉州师院、泉州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泉州华侨职业学校、晋江华侨职业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养、培训早期教育从业人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