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16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7
泉教函〔2020〕55号
答复类型:C
张建奎等4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惠安石雕学院的建议》(第1348号)由我局会同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惠安县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惠安石雕文化是海丝文化和闽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石雕产业是我市传统特色产业,但也面临需要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开拓市场和后继优秀工匠缺乏等问题。目前,我市泉州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工艺美术学院等学校开设雕艺专业。在雕艺人才配方方面,各校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雕艺人才培养水平,如:泉州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雕塑艺术专业举行现代学徒制拜师仪式,中国首届石雕艺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刘国文,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中国民间雕刻艺术家林向阳等8位雕艺界工艺美术大师接收雕塑艺术专业15位学生为徒,徒弟依托校外实践、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形式到师傅创立的企业或工作室学习、实践,提升雕刻技艺;泉州工艺美术学院“推行‘2+3’特色教育模式,以现在的大师培养未来的大师”,依托开成职校及5个大师工作室进行雕刻艺术教学。
一、关于市人大启动专项调研课题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启动开展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并前往惠安县开展调研,积极推动惠安雕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由于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已于年初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惠安石雕学院”今年暂未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保护传承惠安石雕文化和石雕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筹建惠安石雕学院
《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17〕20号)中均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同时,“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暂未有方向性的意见。因此,将惠安职专、开成职专合并升格或独立升格,均不符合现行的政策规定,且不同层次学校合并,将导致学校相关办学指标如教师队伍、生均办学条件等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无法达到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
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立足现行政策,市教育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惠安石雕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是推动我市高校、职业院校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增设雕艺相关专业,培养雕艺专业人才。二是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石雕工匠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三是推动我市高校积极与石雕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顶岗实习、共建实训实习基地、联合科研、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的校企合作工作,构建高校与企业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石雕产业发展能力。四是积极加强与国内外艺术类高校的交流合作,探索创新展雕艺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雕艺人才培养水平。五是引导和推动我市高校发挥学校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石雕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
分管领导:毛伟雄
经办人员:黄洺鋆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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