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16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7
泉教函〔2020〕50号
答复类型:A
尤雅丽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办好品牌高校助推“人才港湾”计划的建议》(第101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市现有全日制本科高校6所(公办2所、民办4所)、高职院校12所(公办6所、民办6所),在校生约14.8万人,初步建立起规模稳定、结构合理的服务泉州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在分类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方面,我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支持华侨大学发展。从1995年起,市政府与国务院侨办签订五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每轮5年,分别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华侨大学大力支持。目前已签订第五轮共建协议,2016~2020年市财政每年给予2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并明确指出“凡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改善事业单位职工待遇的各项政策,均适用于华侨大学”。华侨大学已入选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二是推进泉州师范学院、闽南理工学院、闽南科技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等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其中,泉州师范学院着力实施“三步走”战略,即:2018年,补齐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的软硬件短板,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0年左右,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争取进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左右,力争实现更名为“泉州师范大学”。目前,第一步已实现,顺利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三是打造优质品牌高等职业院校。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4所高职院校入选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其中黎明职业大学入选省重点建设项目高职院校。
但是,也正如您们在建议中指出的,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学校办学定位不清,办学特色弱化,专业同质化倾向明显;二是财政支撑能力有限,现有由市财政负责的高校有5所(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经贸职业学院),另外还有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由德化县财政负责,相对于我省其他设区市,我市的财政负担最大(福州市公办本科高校1所、高职高专2所,厦门市公办本科高校2所、高职高专1所);三是学校自身“内功”不强,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不高,科技研发和转化水平低。
结合您们提出的具有指导性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适度规模、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引导我市高校科学定位、一校一策、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整体水平:一是加强“双一流”建设。支持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认真梳理和分析自身优势,科学制定学校“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和实现的路径,实现内涵式发展。二是支持泉州师范学院实施“三步走”战略。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升格为“泉州师范大学”;并适时整合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争取在“十五五”期间升格为“泉州大学”。三是适时整合公办高职院校。支持黎明职业大学建设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创造条件整合公办高职院校建设以服务泉州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的工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四是支持民办高校规范发展。重点支持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开展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改革试点;支持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建设省示范性现代高院校。
感谢您对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
分管领导:毛伟雄
经办人员:黄洺鋆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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