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14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1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09
泉教函〔2020〕101号
答复类型:A
傅鸿彬等四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建设的建议》(第104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我市校园智能安防建设的关心。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对提高我市校园有效应对和防范突发情况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坚持把校园智能安防建设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扎紧扎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项目运作推进安全防范建设。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及提升工程"纳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先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泉教综〔2015〕7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快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技防建设进展工作的通知》(泉教明电〔2015〕9号)等文件,全力推进项目落实,2016年以高质量标准超额完成学校改造计划数量,全市共有2975所学校建成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并与公安系统联网。经过项目实施推动了全市学校安防防控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二、持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近年来,全市以深化开展"护校安园"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要求各学校按照标准配齐配强专职安保人员,配备警用钢叉等必要安保防护器械。完善校园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系统,提高重点部位监控覆盖率。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登记。联合公安机关强化校园周边人员管控,完善"雪亮工程"在校园周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布局,通过增设监控点,实时掌握校园周边情况,防止暴力倾向、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散人员等在校园周边聚集或混入校园。
三、高位推动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把全市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问题被列入市委"化积案"整改项目清单,针对全市校园安全防范存在的隐患,如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达标率不高等具体问题,我局紧抓工作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监督检查,会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的整改提升。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达标率均达到100%,2700多所配备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建设。
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校园智能安防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联网、防冲撞设施等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校园职能安防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实现进一步提升。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建设,从有到强,确保配比要达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学校封闭化管理持续保持100%;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加强农村学校教学点周界围墙建设。
二是在技防建设方面,在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100%达标基础上,各地各校将进一步加强职能安防设施建设。如,安溪县将校园安防建设纳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200万元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人脸识别系统、钉钉管理平台进校园,有力提升学校技防运用水平。
三是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经费投入。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协调解决,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检查和"双随机 一公开"督查,随机抽查各地各校校园职能安防建设情况,对校园安全工作不重视、校园安全防范不达标的单位及时公开通报,督促学校整改,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陈荣煌
联系电话: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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