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5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0-04-21 11:08

    泉教函〔2020〕80号
    答复类型:B

    市残联:
      现将陈文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的建议》中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教育部门历来重视残疾学生(含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帮扶工作,持续整合资源,制定各项帮扶政策为残疾学生提供资助:
      1.学前教育阶段,明确将残疾学生纳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范围,并按第一档次优先予以资助,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明确将残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范围,并将农村公办寄宿制学校残疾寄宿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3.高中教育阶段,明确将残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按第一档次优先资助,每生每年3000元)和免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补助范围。
      4.中职教育阶段,明确将残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和免学费(市、县属校每生每年2100元)补助范围。
      5.高等教育阶段,明确将残疾学生纳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奖助贷 勤免补"混合资助体系范围。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刘少伟
      联系电话:22772013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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