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5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1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2
泉教函〔2020〕138号
答复类型:A
市人社局:
现将颜巧兰代表提出《关于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比例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1.落实提高职称中高岗位比例政策。2019年4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泉教人〔2019〕98号),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教师职称和评价制度改革要求,在现行标准上,落实省定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要求"即: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适当增加教师进修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
经询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初中原岗位比例为2:4:4,低于闽人发[2012]190号中初中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5︰3.5的要求,因此,该区虽于2019年10月落实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的要求,但实际的比例仍未达到省定要求。丰泽区教育局已于2020年3月向丰泽区人社局提交提高初中教师中级比例的申请,丰泽区人社局拟提交会议研究将初中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2.5︰5.0︰2.5。
2.延退、选青、支教对象高级岗位单列问题。代表称该区某校教师246人,截止12月底高级已评未聘和待评待聘的人数达到81人,一级已评未聘和待评待聘的人数达到60人,年轻教师晋升难,聘任压力大。提出建议:要落实提高职称中高岗位比例政策;女教师55周岁延退、"高级选青"政策、支教专项职数等产生的高级岗位单列,不占核编的高级比例。由于没有相关文件依据,短期内难于落实。我局已建议丰泽区尽快进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事业发展统筹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和岗位职数,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分管领导:刘殊芳
经办人员:林明珠
联系电话:289660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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