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5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1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2
泉教函〔2020〕137号
答复类型:A
市科技局:
现将许志华等2名代表《关于创新驱动,推动泉州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人才发展战略部署,主动融入人才工作大局,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落细落实在泉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与市人社局制定《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19〕27号),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来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优惠政策,凡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民营企业子女均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另外,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精神,我局及时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服务泉州民营企业发展四项优惠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18〕60号)、《泉州市纳税大户民营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细则》。2019年,全市共有342位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政策照顾入转学;根据民营企业申请,37位纳税大户民营企业员工子女得到照顾就读,其中就读市区优质公办初中17人、市直优质公办小学14人、市直优质公办幼儿园6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民营企业的人才支撑,解决其子女教育后顾之忧。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玄甲红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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