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5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2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0-04-21 10:25

    泉教函〔2020〕78号
    答复类型:B类

    市公安局:
      现将张玉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中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近些年来,泉州市教育局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紧抓宣传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范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开设交通安全地方课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分类开展教学,运用现代多媒体、动画、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授课,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二是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印制小册子、宣传单、宣传展板,校园广播、微信群知识宣传和提醒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内轮差、视觉盲区等知识,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情景剧比赛和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营造遵守交通规则、守护学生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是拓宽线上安全教育载体。利用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线上交通安全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开设交通安全课程,每年开展122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小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学生参与率达到99%以上。同时,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关注"泉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微博、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便学生随时随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四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小学生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问卷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共同作答,并让学生及家长签字回收,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守法、安全出行,确保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不同年龄特点,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教育教学效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提高安全乘车意识。严格查处学生超员骑行、骑乘"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行为。继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守法、安全出行。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陈荣煌
      联系电话:22000115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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