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3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1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0-04-20 17:28

    泉教函〔2020〕10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民政局:
      现将吴晋居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建议》中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目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开设有老年护理、社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2018年,我市由泉州医高专牵头,建设市级健康照护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护理、助产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及健康管理专业学生实训教学,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各级健康照护人员培训、技能鉴定,护理、康复技能竞赛及母婴技术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
      根据吴晋居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并鼓励和支持相关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课程,引导临床护理等相关专业学生考取养老护理专业证,进一步强化养老护理专人人才队伍。
      2.积极推动我市高校、职业院校根据我市养老事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开设养老、护理、家政、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并适度扩大招生计划,扩大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3.推动高校、职业院校与我市养老机构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健康照护公共实训基地和相关院校专业教师、实训场所、仪器设备等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分管领导:毛伟雄
      经办人员:黄洺鋆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养老护理 教育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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