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1
泉教函〔2020〕82号
答复类型:B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我局协办的《关于美丽乡村向乡村振兴推进发展的建议》(人大建议第1115号),相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教育发展,深化乡村教育改革,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全面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局已制定泉州市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在五个方面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完善乡村教育公共配套服务。
(一)实施乡村教师提质提量工程方面
1.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继续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意见》,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统一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由县级教育部门统筹调配辖区内各校的教师编制和岗位职数,并向同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2.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通过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在人员规模控制数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等方式提前储备师资,为乡村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注重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引导各地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择优聘用优秀人才至乡村教学点任教。
3.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乡村校长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专项培训、搭车培训、落地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为乡村教师提供实用、有效的培训,着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二)实施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方面
1.推进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化。推动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为抓手,促进乡村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质量提升。
2.推进乡村普通高中达标内涵建设。推动落实省教育厅《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组织做好省达标高中复查工作,促进乡村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
3.推进优质学校示范辐射带动。深化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完善"捆绑考核"机制,提高改革实效,推动"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及多形式对口帮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施教学开放制度,帮助薄弱校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实施乡村学校教研能力提升工程方面
1.推进"1+1+N"质量提升计划。即:1所强校对口带动1所乡村学校,并多形式多样化开展送教送研下乡活动,通过优质资源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乡村学校教学教研能力与水平。
2.推动乡村学校教学改革。以"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培育建设为抓手,引导学校持续推进育人方式和教学方式改革,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注重提升课程领导力,推动国家、省、地方三级课程有效落实,加强课程文化建设,推进校本课程设计与开发、开展分层递进教学、科学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举措,打造符合泉州市教育特色的"乡村好课堂",促进校长、教师、学生、课程与学校文化深度融合。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升级优化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市、县、校三级共建共享的远程互动课堂模式,推广"中心学校带基层校""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网络教学、教研模式,推动城乡师生"同步课堂""同上一堂课", 实现城乡优质资源共享。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开展"智慧课堂""微课""慕课""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活动。深入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各项活动,培育建设中小学信息化示范校,加快提升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增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方便
1.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2018-2020年计划投资13500万元,建设完成后将惠及学生11.1万人,特别是惠及寄宿生2.5万人。建设项目包括: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房建设36416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建设17000平方米,围墙建设9160米,护坡建设9860立方米,购置图书133530册,添置课桌椅10011套,购置计算机2503台。
2.提升乡村普通高中办学条件。2018-2020年计划投资30000万元,支持农村高中建设,规划建设校舍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3.支持乡村幼儿园建设。2018-2020年计划投资18900万元,建设30所乡村幼儿园(即每年建设10所幼儿园),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学位6000个。
(五)实施乡村学生关心关爱服务工程方面
1.加强乡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完善家校联动、社区关怀和志愿服务等机制,加强心理健康、道德法治和公共安全教育,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加强乡村残疾儿童服务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巩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创建成果。促进普特融合、普职融通,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中小学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对通过市级确认的中小学随班就读基地校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充分挖掘职业学校资源扶持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把国家级"医教结合"实验成果推广辐射到农村,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
3.加强乡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抓好各级各类助学政策落实,保障所有农村贫困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机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4.加强乡村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及学生上下学路段危险水域、危险路段的摸排整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多渠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农村寄宿学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寄宿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余增杰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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