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0〕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7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0-04-10 15:51

    泉教函〔2020〕71号
    答复类型:B

    市妇联:
      现将郑东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补足教育‘短板’建构家庭教育社会体系"的建议》中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近些年来,泉州市教育局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1.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坚持每年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我们和留守流动儿童在一起"关爱特殊群体儿童主题活动。组织家庭教育骨干讲师,深入到城乡特别是农村基层举办"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宣讲家教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
      2.推进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建设。配合市妇联组织创建277所泉州市示范家长学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分级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引导全市家长学校步入良性运转轨道。
      3.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指导学校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配合市妇联评选一批泉州市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微课),推广成功的家长学校经验。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快乐童心·祝福祖国"亲子阅读活动、"家教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阳光心灵,亲近父母"家庭教育进学校公益巡讲活动。在防控疫情期间,举办"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有效开展居家学习"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引导家长自愿自主收看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指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向家长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家庭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继续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要点,列入文明校园创建的测评内容,定期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家教巡回报告、家教咨询会、专题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
      二是进一步推进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建设。继续发挥家委会作用,完善家长学校建设,调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把家庭教育研究列入德育课题研究内容,定期评选一批优秀论文(微课),培训家教骨干促进教师掌握教学方法,提高开展家教活动水平,共同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依托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活动,通过巡讲活动,抓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家长主动参与教育活动,形成携手育人、共同树人的合力。利用校园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站、QQ群等载体,大力宣传科学家庭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

      分管领导:王瑞钦
      经办人员:黄雪云
      联系电话:22755882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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