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2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29号
答复类型:B
郑芳卉等1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泉州七中新校区建设予以市级财政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发展,市级财政投入大量财力,新建东海学园、城东学园和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等,进一步缓解中心市区入学难的问题。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18〕4号)精神,地方承担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县级财政事权。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江南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应以鲤城区政府投入为主。根据市政府《关于鲤城区江南新区建设办公会议纪要》(泉政专348号)精神,江南新区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规定计提的各项资金后,全额返还鲤城区,专款专用扶持江南城市组团的基础设施等建设。
2017年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泉州市市级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公办基础教育资源扩充和办学条件更新改造、质量提升给予重点扶持。2017、2018年从市级教育部门专项资金安排补助资金75万元、106万元扶持泉州七中"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实验学校""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基地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基础教育标准化"等项目建设。对区级财政投资新建的公办中小学校,市级财政对每所学校给予一次性教学仪器设备补助100万元。对泉州七中江南新校区建设项目,鲤城区可以按照规定提出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市教育局将积极争取市财政局资金支持。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林远聪
联系电话:22772013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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