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9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17号
答复类型:B
王阿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固本培源,做实"新泉州人经济"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教育部门赞成您建议中阐述的要"实施''''民生工程?,保障新泉州人安居乐业"。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新泉州人)教育工作,把它作为"安心工程"的重要项目,落实政府行为予以保障推进。2006年起我局就提出了"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的原则,先后出台政策,依法保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权益,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教育权利、入学机会、教育收费、学校管理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在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澳门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给予专访报道。
一、基本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我市幼儿园在园幼儿38.43万人,其中随迁子女11.83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0.78%;小学在校生74万人,其中小学随迁子女27.52万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7.19%;全市普通初中26.6万人,其中随迁子女7.6万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28.59% ;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 13.7万人,其中随迁子女4.3万人,占总数的 31.45% 。全市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93.02%。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出台政策,让随迁子女入学"有保障"。
2004年至2016年,泉州市政府先后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3〕298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6〕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等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收费、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并享有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继续升入高中阶段就学的权利。从2016年秋季开始,我局根据户籍制度改革、计生政策的调整,及时修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由"三证"变"两证",取消"婚育证"。
(二)科学规划,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有学上"。
1.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我市坚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根据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全市各县(市、区)对为接收随迁子女入学而规划建设新的学校或扩大办学规模的,统一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主要由当地政府协调落实。接收进随迁子女较多的县(市、区)注重做好教育资源统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校长、教师的配备和交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
2.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投入。我市把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对承担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实行与当地学生相同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近年来,我市在解决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投入大量资金,同时为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我市从2006年开始多年在全国人大会议提议对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地区给以经费补助。
3.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近年来,我市随迁子女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2017-2018学年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数已占在校学生数的38.20%,其中,鲤城区、丰泽区、晋江、石狮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比例均达60%以上,给当地学校有限的招生容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满足随迁子女集聚地区和城镇化发展较快地区的义务教育就学需求,我市结合校安工程建设,不断地扩大教育资源,增容扩量,有效缓解超大班额、大班额现象。2013年至2016年争取省级以上学校扩容资金6.76亿元,建设校舍面积65.4万平方米,增加学位7.8万个;2017年根据校安长效机制建设50个项目,总投资3.4亿元,建设面积14.3万平方米,增加学位11370个,努力解决城镇容量不足问题。
4.加强师资统筹配置提供师资保障。一是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目前我市鲤城区、南安市、德化县已初步实现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的"县管校聘";泉港区被认定为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级示范区,正在积极推进编随人走、职称统筹模式,深化"县管校聘"示范改革;推荐永春县申报建设福建省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验区。二是创新教师编制管理。通过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缓解编制紧缺现状,编制部门根据生数的变化情况测算教职工编制需求数,若需求数大于编制控制基数,超额部分在人员规模控制数内采用编外合同管理,保障教学所需。 2017年全市新招聘编外合同教师为3193人(包括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全市合同制教师4064人(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如果再加上中职4438人。三是统筹配置师资。统筹调剂编制用于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通过教师交流、支教、走教等方式盘活内部资源,缓解师资结构性矛盾。
(三)加强管理,让随迁子女"上好学"。
1.落实同等接受免费教育。随迁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学杂费、课本费与我市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实行全免政策;对承担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实行与当地学生相同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晋江市切实落实农民工与晋江学生的同城待遇,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任何费用。2002年在全省率先取消外来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后,于2006年取消学杂费,分别比全国、全省提前了2.5年、2年。2012年晋江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公办高中免学费。
2.落实同等条件入学。市教育局规定,各级各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负有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义务和责任。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样,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入学机会与手续平等的待遇。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春季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纳入当地的统一招生计划中,确保非户籍学生与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随迁子女要求到小学就读的,出具"两证"到居住地的附近小学或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读,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根据我局《关于泉州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到所属片区内的中学就读,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毕业后均可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考试。
3.落实同等待遇。我市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后在学校编班、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社会实践、升学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享受同城待遇,不存在随迁子女独立编班现象。随迁子女在中考报考填报志愿时同本地初中毕业生一样都可报考各级达标中学、普高和职业学校。首先,评先评优、各类竞赛同等机会:如,丰泽区近年来,学生在评优评先及参加各项竞赛活动中,随迁子女的参与面达40%以上。其次,保障随迁子女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每年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初中学校招收的随迁子女,应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第三,中考中招同等待遇。允许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泉州市教育局每年制定出台的《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在我市参加异地高考。2012年起,我市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政策,允许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高职单招"及参加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职学校。2013年起,226名外省籍考生在我市参加高考。泉州整整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异地高考,有关农民工子女高考报考政策由省教育厅制定。
4.出台中心城区统一招生办法。自2014年以来,我局每年均出台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对小学、幼儿园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三统一五公开",力促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统一规范、透明运作;统一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同时,泉州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关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所有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
5.帮助随迁子女和谐融入。为让随迁子女尽快融入泉州,接受泉州文化,成为新的泉州人,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举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夏令营活动、 举办庆"六一"优秀外来人员子女泉州一日游、开展"闽南文化进校园"等。我局从2006年起,提倡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各学校提倡课堂讲普通话,课外讲闽南话,组织学生开展闽南语互帮互学活动,有的学校开发《泉州历史文化》、《泉州十八景》、《浮桥乡土文化》闽南语等校本课程,教随迁子女学说闽南语,学诵闽南童谣,学唱闽南歌曲。有些随迁子女不仅听懂了闽南语,还学会了用闽南语与同伴交往,有的甚至还在各种闽南文化比赛中获奖。各种活动给这群新小泉州人增加了自信,让他们从了解泉州到融入泉州到热爱泉州。
三、存在主要问题困难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泉州,虽然我市采用了各种办法增容扩量,增加学位,但仍无法完全满足随迁子女入学数日益增长的需要,这给泉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以及学前教育招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主要问题有:
(一)区域性学位缺口较大。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外来和进城随迁人员子女涌向中心城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趋势,据预测,在"十三五"期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将比2016年增加34万人左右,且大部分集中在泉州中心市区、晋江、安溪、石狮等县城所在地和经济较发达的城镇,造成这些区域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十三五以来,中心市区小学在校生数增加16900人,幼儿园在校生数增加6488人,小学幼儿园容量严重不足。
(二)学前教育普惠性、优质资源不足。
全市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幼儿占47.71%;在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75%。离我市提出的2020年的目标(在公办性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分别达50%、85%以上)还有较大差距。新建小区、镇区存在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三)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城区中小学"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仍然突出,"择校热"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鲤城、丰泽、石狮、晋江四个农民工子女入学比率达60%以上的市、区,大班额更是严重,截止2018年秋季,超过56人的大班额班级还有670个班,占3.67%;51-55人班级数5352个班,占29.28%。大班额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按省厅要求,至2020年底我市要全部取消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任务繁重。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
针对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的新形势,我局将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坚持抓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根据出台的泉州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实施教育舒心工程,逐步实现"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
(一)落实学校合理布局规划,调整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加快中心城市环湾、向湾、同城化步伐。认真研究分析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以及学龄人口回升、高考政策改革、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对我市教育格局的影响,根据我市教育"十三五"的规划,对现有教育资源的容量和今后建设需求,做全面科学预测和建设规划。落实学校布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网点布局应符合学生就近走读入学,学校应具规模办学、集中办学和社会效益等原则,考虑二胎政策的影响采用1.4%的人口出生率,结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核算基础教育设施的学位需求。
(二)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辖区内各校的教师编制和岗位职数,并向同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聘任管理,强化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从义务教育学校新增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预留部分聘数用于交流教师的评聘,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推进编外合同教师实行总额管理、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水平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质量水平,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合理扩大办学容量。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避免新的大班额产生。
根据您的建议,教育部门下一步将依据职能,继续做好关爱"新泉州人"教育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陈军宣
经办人员:曾志安
联系电话:0595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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