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9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28号
答复类型:B
叶巧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中学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413号)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了《泉州市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一是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8-2020年计划投资13500万元,建设完成后将惠及学生11.1万人,特别是惠及寄宿生2.5万人。建设项目包括:室外运动场地建设17000平方米,教学及学生学习生活用房和图书阅览室建设36416平方米等。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普通高中办学条件。2018-2020年计划投资30000万元,支持农村高中建设,规划建设校舍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生活、学习设施设备等。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2018年争取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3083万元,用于文体活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购置等,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绩效目标。2018年争取全面改薄省级补助资金855万元用于学校体育运动场馆的新改扩建,新改扩建运动场馆25500平方米;214.8万元用于体美音器材的购置、更新。四是积极发挥教育部门职能。指导泉州区域属地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学校的运动场(馆)和体育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使用效益。
但是,我市山区中学体育设施的投入上还远远不够。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为抓手,促进乡村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分管领导:陈军宣
经办人员:胡志强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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