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9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31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31号
答复类型:B
余天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社会公益事业,泉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连续组织实施三期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不断深化拓展"民办公助"模式,做大做优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截至2018年秋季,全市独立设置幼儿园1541所,在园幼儿数39.69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5%,比2017年提高了10.86个百分点,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预计达到80%。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
一、大力推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建设
经统计,为实现2020年我市就读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85%以上目标,需增加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学位3.3万、6.1万个学位。
为切实贯彻中央有关决策和解决民生关切问题,我市将继续完善学前教育扩充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快公办园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板工作,我市2019年继续谋划生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9所,总投资8.7亿元,建筑面积25.1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将新增学位1.3万个。预计至2019年底将建成学位2.0万个(2017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0所、2018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40所、2019年改扩建项目预计可投入使用10所),2020年底将建成学位2.1万个(2018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37所、2019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1所、2020年改扩建项目预计可投入使用的7所),总计4.1万个学位(超过3.3万个)。
二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我市将继续落实以县为主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各级政府以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着力点,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普惠办园,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让公共财政尽可能惠及更多的适龄幼儿。2015年9月,我市下发《关于印发<泉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2017年12月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扶持办法,并逐年增加资金补助。2015年、2017年及2018年,泉州市分别获得省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147万元、6310万元、4417万元。经统计,预计至2020年约有80所民办园转为普惠性幼儿园,新增普惠性民办园学位2.6万个,其中每年转设普惠性幼儿园约40所1.3万个学位(加上公办园学位4.1万个,总计6.7万个,超过6.1万个)。
二、严格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快速动员响应。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月下旬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我市便迅速开展部署工作,1 月31 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后,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三家单位联合开展初次全面摸排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协调机制。市政府于4月2日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成立了市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下设联合办公室,设于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负责治理日常工作,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周真平担任,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黄世界兼任。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参照《方案》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治理工作小组。
三是结合实际、精确解读、以会代训。4月12日全市初次摸排汇总后,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对摸排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讨论后,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决定召开专题培训会,全市各治理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就第一次摸排梳理的"未规划"、"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详细解读分析,要求各地针对第一次全面摸排掌握情况,进行第二次摸排核实确认。
四是组建核查小组,逐宗调研清查。4月30日,王市长召开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题会上,要求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要联合对中心市区2011年以来全部规划的40宗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逐宗核实。5月1日-4日,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4个核查组到中心市区进行逐宗核实, 5月5日-6日,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分3个核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核定。经过前期全面摸排、抽查核实、联审联查,5月7日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召开专题会,对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
五是一园一案,限时整治。下一步,我市将针对摸底核查情况,按照一园一案、一事一议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要求各县(市、区)限时进行整改。对已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切实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交付使用后,市教育局以加大投入为保障、提升服务为抓手、强化师资支撑为支撑,加强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教学服务质量。
一是尽力保障经费。财政投入方面,2019年,将小区配套幼儿园明确办成公办园的项目和集中配建的公办幼儿园纳入建设工程包,列入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4个,计划总投资16356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1175万元,市本级补助200万元)。对通过创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的幼儿园实施奖励(省级20万、市级15万、县级10万)。社会投入方面,鼓励举办者加大配套幼儿园移交后提升装修、设备采购等办学投入,提高配套幼儿园硬件保障水平,通过创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
二是尽快补充师资。同时通过公办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间帮扶共建、师资交流、支教挂职、协同教研等方式,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保障和培训培养机制,提升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持。2019年继续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当年度新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的专任教师,奖补每人每年2千元,用于缴纳"五险一金"。
三是尽心指导服务。2015年我市已下发《泉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扶持办法。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完善普惠园等级评定、扶持和管理机制,强化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指导与服务,引导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型升级。通过结对帮扶,公办园与民办园共同开展规范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专项行动,促进城乡、区域和园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通过大力推动普惠园建设工作,以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开展,预测我市2020年底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将达到85%以上,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将继续完善机制、统筹协调优质资源,敦促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做好普惠园办学各方面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若是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地方法规,市教育局将全力配合此项工作。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余增杰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市政府督查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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