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8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14号
答复类型:B
周超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县教育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山区县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发展,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关键要素。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等方面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山区县教育发展水平。
一、已经在落实的工作
(一)财政投入倾斜支持山区县教育发展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山区县教育的投入。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各级财政对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分担比例分别为:省级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10%,县级财政承担10%。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省、市两级财政承担比例高于我市其他县(市、区)。
(二)扶持山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017、2018年从市级教育部门专项资金安排补助资金604万元、650万元扶持永春县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2018年全市争取"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省级及以上补助专项资金总额1.17亿元,其中: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苏区县0.86亿元,占比73.48%。主要用于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基础配套设施满足学校日常教学需要。
(三)鼓励支持师范毕业生到山区县从教
第一,优化招聘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山区从教。在坚持凡进必考、倾斜农村原则下,通过公开招聘、专项考核、遴选优秀教师、调动等方式,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8年新任教师招聘中50%以上的岗位用于补充农村和乡村紧缺学科教师;允许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结合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面向本市户籍生源进行招聘;允许简化招聘程序,择优招聘优秀人才至乡村教学点任教;南安等县(市、区)在新教师招聘过程中,也因地制宜将贫困乡村教师岗位单列,实行"亮岗招聘",通过双向选择、增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第二,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的意见》,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抓紧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泉州市10个有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已有9个按标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到90%;南安市2019年已按人均每月500元标准下达财政预算,于2019年1月起兑现。2019年泉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100%,体现了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乡村教师,激励教师扎根乡村教育。
第三,严格落实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25 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相应等级起始级的政策。2018年直聘初始级高级73名,中级112名。在缓解"已评未聘"矛盾的同时,激励教师扎根乡村长期从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在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山区县教育发展基础确实还比较薄弱、师资结构也有待完善。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山区县教育发展支持力度。
(一)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18〕4号)精神,地方承担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县级财政事权。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县(市、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当地政府投入为主。2017年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泉州市市级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县(市、区)公办基础教育资源扩充和办学条件更新改造、质量提升给予重点扶持。永春县可以按照规定提出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市教育局将积极争取市财政局资金支持。
(二)争取财政支持持续改善山区县学校办学条件
1.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9年计划投资3.64亿元(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1.04亿元)用于全市33个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惠及在校生2.33万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山区县资金1.13亿元,惠及在校生1.3万人。永春县校安项目是永春崇贤中学教学楼,规划项目资金135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1027万元、占比76%。
2.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2019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全市2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每所补助100万元。其中扶持南安市3所、安溪县3个所、永春县2所、德化县1所,山区县占比45%。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扶持,提升山区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三)探索加快乡村教师培养方式改革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也将逐步探索、支持县(市、区)根据实际需求联合高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林远聪
联系电话:22772013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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