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8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19-06-28 16:27

    泉教函〔2019〕112号
    答复类型:B

    陈永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此项工作。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出台《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了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推进课后服务工作,2019年2月15日,我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2019年3月10日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扎实开展课后服务。截止2019年4月10日,全市13个县(市、区)已经全面出台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并全面启动课后服务的试点工作。2019年春季,我市小学1338所,在校小学生772583人,在编小学教师34713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约有584所试点学校,占小学总数的43.65%。自愿参加小学课后服务学生数约25万人,占32.47%,参与的教师约1.4万人。参与午托中小学生123204人,开展下午课后服务学校397所,参与下午课后服务学生152933人。
      切实加快解决部分学生"放学去哪儿"难题,消除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但是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普通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试点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为主。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约1200万元,市总工会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等工会筹集经费500万,财政压力比较大,只能先以城区公办小学为主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中心市区确定市直小学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不少于5所城区小学作为试点。各县(市、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学校。
      各个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方式,主要方式包括以班活动和社团活动两种形式。班活动主要是组织学生完成当天的作业或开展课外阅读活动;社团活动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开设田径、篮球、足球、管乐、弦乐、鼓号、啦啦操、合唱、高甲戏、棋类、书法、机器人等活动社团供学生选择。学校规范管理,要求教师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时间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为社会服务行为。课外托管服务应由政府、学校、家庭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在课后延时服务费纳入学校收费项目之前,较难全面铺开,各校试点的规模只能部分缓解难以满足群众全部要求,各级领导、社会舆论应给予理解与支持。
      我局将继续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建立激励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各县(市、区)的试点学校能根据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把您的建议落实在工作中,扎实推进我市课后服务工作的全面实施。

      分管领导:陈军宣
      经办人员:林珊珊
      联系电话: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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