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8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0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05号
答复类型:B
房香莲等6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通编外教师转编通道,择优转正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减编控编和"二孩"政策实施后,为保障教育教学所需,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通过控制数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的方式,缓解学校人手不足。
为进一步加强编外教师队伍管理,提高编外教师稳定性,促进泉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2016年6月,我局与市编办、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泉教人〔2016〕61号),对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考核、日常管理、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要求编外合同教师需具备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及其他条件方可报考录用;同时,按本单位制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考核办法对编外合同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鼓励各县(市、区)在统筹调配各校师资余缺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市、区)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在此基础上,我局再次下发《关于办理泉州市市直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的通知》(泉教人〔2017〕309号),进一步细化管理,明确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程序、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工资及五险一金办理、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等事项。目前,丰泽、洛江区、晋江、石狮市、安溪、台商区、开发区等也均已出台本地的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港等已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县(市、区)则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与编外合同老师签订协议,明确单位与个人的权责。
第二,保障编外合同教师待遇。目前,市直、丰泽、洛江、永春、德化、台商区已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方面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文明奖、平安奖等奖励也将编外合同教师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各用人单位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切实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社会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参照编内教师比例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企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晋江市对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分级管理、等级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每月600-1000元、年终6000-8000元的绩效奖。编外合同教师的薪酬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使用。
第三,提升编外教师队伍素质。一方面,严把入口关,目前市直、丰泽、洛江、泉港、晋江、永春、台商、开发区等县(市、区)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均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为进一步确保招聘质量,市直通过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招聘编外教师,市直、丰泽、台商等县(市、区)也要求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须具备过省统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另一方面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考核,编外合同教师参照本校在编教师进行考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编外合同教师的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提升编制使用效益。重点保障学校的专任教师和骨干管理人员用编,推行后勤社会化、市场化服务,部分学校原核定的工勤编制出现空缺,在总量内置换为专业技术编制,确保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同时,在现有教师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编制用于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保障优秀毕业生、优秀教师用编需求,提升编制的使用效益。同时,严控规模控制数外自聘的编外人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用人方式。
第五,探索入编优惠政策。在县域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编外合同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在参加辖区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试时,允许在年龄、专业、学历类别方面予以放宽,择优录聘为在编教师。
在编外合同教师的择优入编方面,代表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此前,我局与市人社局也专门针对编外合同教师择优入编问题向省级有关部门请示并争取政策支持,但省人社厅表示目前尚无政策依据支持编外合同教师通过专项招聘入编。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协调市人社局,进一步协调省级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在加分政策方面,根据市人社局反馈意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有严格的文件规定限制,设区市不能自行出台加分政策,对于编外合同教师参加公办教师考试的加分问题,我们也将积极向省厅争取优惠政策。
您们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提高编外合同待遇,探索编外合同教师入编优惠,进一步提升我市编外合同教师素质、稳定编外合同教师队伍。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刘殊芳
经办人员: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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