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17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3
泉教函〔2019〕102号
答复类型:B
陈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学校图书室建设的建议》(第121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指出的农村学校图书室建设以及学生阅读存在的问题,确实存在。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行,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图书室建设,推动农村学校学生阅读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2019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推动已建农村学校图书室有效利用。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泉州市教育局分别下达100万元、1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市8个县区50所以农村为主的学校多媒体互动阅读教室建设。2018年泉州市共争取省级改薄补助资金312.4万元,购置图书186630册,用于学校的图书添置及更新。我们在2018年开展专项调研督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上述50所学校图书室使用情况的调研,督促学校使用好多媒体互动阅读教室,推动学生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图书馆(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下要求:1.各县(市、区)要结合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按标准补充新建图书馆、改善不达标图书馆。2.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学校图书室建设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把图书馆的考评作为对学校考评的硬件指标,把学校图书馆的藏书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加强对图书室管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虚报学生阅读量的行为予以追责。3.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经费预算中安排中小学图书等馆藏资源购置经费,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保证每年生均增加一本新书,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图书馆藏书质量和数量。要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把好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将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的主要参考依据,选购学生喜闻乐见和具有时代感的健康图书。4、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主题读书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阅读习惯、阅读能力。全校各个科目的老师都应当是学生阅读的引导者,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三、开展一次以农村学校为主的全市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员培训。拟在2019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就规范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推动乡村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开设讲座。组织市直学校管理经验丰富的图书馆馆长下基层、下农村,对农村学校图书管理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如文献分类、加工、排架、期刊管理等进行具体的指导。
诚如您所言,农村学生通过阅读,可以走向更广阔的世界。古人亦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的重要办学条件,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阵地,对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认真吸纳您领衔的"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图书室建设"的建议,积极向市财政争取图书馆(室)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我市农村学校图书馆(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图书馆的建设与管理,为家庭贫困学生、寄宿制学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便利阅读条件,为农村的孩子尤其是寒门子弟创造良好的阅读条件与环境,促进农村学校广大青少年学生通过阅读开阔视野、学有所得、健康成长!
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谢谢!
分管领导:毛伟雄
经办人员:林志堂
联系电话:22764118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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