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09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4
泉教函〔2019〕23号
答复类型:E
市公安局:
现将庄灿霞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是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我局从以下方面加强预防性侵害学生的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立即报警。
三是建立健全预防性侵协同机制。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通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陈荣煌
联系电话: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