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08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19-04-30 15:39

    泉教函〔2019〕18号
    答复类型:E

    市文旅局:
      现将洪桂珠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络游戏监管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现在的手机网络游戏已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联合有关部门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2018年5月,按照有关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开展专题教育、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推动家长履行职责。2018年11月,我局以校园周边办名义下发《泉州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租借电子产品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地各校迅速开展校园周边租借电子产品专项整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配合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各类超市、便利店、商店、文具店等进行集中整治。2018年12月,邀请市工商、文广新、公安、通讯办等部门召开整治工作专题座谈会。我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担负起教育督导责任,高度关注学生租赁手机、沉迷手机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学校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要求各校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排查整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开展专题教育。进一步要求各地各校制定完善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制度,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教室,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家长推送防范沉迷网络的知识内容。要求各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板报广播、校园网站、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合理使用智能手机,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式,对学生存在的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及时给予教育引导。
      三是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要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校长切实负起责任,学校德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对学生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情况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进一步要求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组织家访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和能力,及时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孩子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要求学校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向商家租用手机、学生沉迷手机游戏等问题,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作为教育督导部门的综合督政内容,多途径维护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张少杰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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