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08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19-04-30 15:30

    泉教函〔2019〕25号
    答复类型:E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夏泉福、陈达勇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教育部门赞成夏泉福、陈达勇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做好协作配合,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坚持把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的底线要求,与市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密切协作,构筑监管常态机制和防控责任体系,全面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师生健康有保障"的目标。一是抓责任落实。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园)长负责制,切实强化校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持把食品安全纳入教育系统春、秋两季期初工作检查范畴,局领导"逢会必讲、逢到必检"。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考评机制,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治理"餐桌污染"和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考核,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高效落实。二是抓宣传培训。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课堂教学、讲座、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联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在城东中学设立全市首个校园食品安全科普基地,依托丰泽区编发食品安全知识教材并纳入丰泽区小学教学计划,广泛开展"大手拉小手""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2018年,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海报6000多份,邀请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为在校师生上食品安全课累计超过250课时。三是抓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校园食品安全联动日常监管、监督执法长效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结合期初工作检查、"食品安全周"等时机,开展春、秋两季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春雨行动"。2018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14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者1.3万余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50余份。四是抓随机检查。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突击督查,发现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以鲤城区为试点,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互查互检。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增加对高风险学校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次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率达100%。五是抓示范创建。积极创建"明厨亮灶"示范学校食堂,13个县(市、区)配套建设县级"明厨亮灶"学校食堂近300个,实现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公立学校"明厨亮灶"全覆盖。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咱厝人查厨房""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引导学校主动公开食堂后厨的加工操作环境,接受学生家长、在校师生和热心群众的社会监督。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5号令),我局及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于3月22日下文部署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两件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要求学校认真查找梳理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逐项逐条制定措施,并于4月1日前整改到位。根据国家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校园实际,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从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用餐陪餐制等八个方面做出规范。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展开食品安全风险、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区、县两级同步展开、"双随机"的方式,对各地各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联合抽查,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突出风险排查、集中整顿、综合治理、评价考核,加大学校及周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争2019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全覆盖"的预期目标(不发生一般以上食品中毒事故、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 % )。


      分管领导:陈军宣
      经办人员:胡志强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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