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07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4
泉教函〔2019〕46号
答复类型:E
市妇联:
杨惠英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育制度,强化父母在幼儿教育中职责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如下,供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0至6岁儿童发展教育是人生教育的起始阶段,可见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我们非常赞同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育制度,强化父母在幼儿教育中职责"的建议。教育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2010年以来,市教育局根据省、市级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构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多次召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现场工作会",引导各级示范幼儿园有效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传播科学的早期教育观念,提升早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市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共 357所,每学期保证两次面向社区开展免费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
二、加强对早教师资的培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系目前开设早期教育的专业,同时学校设立"儿童早期教养与指导福建省高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 和"学前教育学院早期教育研究所",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扎实开展0-3岁儿童早教实验指导工作。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组织的早教机构职业人员岗位能力培训,可作为幼教教师上岗证明之一,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目前早教专业人才不足的现状。泉州市部分幼儿园教师也积极参与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早教师岗位技能培训,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育婴师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从不同层次提高了全市早期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开设早教班的试点工作,2015年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首次开设早教班。
三、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配合市妇联、市关工委坚持每年组织家教巡回报告团到各基层学校、村居委会宣讲家教知识,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我们和留守流动儿童在一起"关爱活动。顺应新形势新变化对家教的要求,发挥微信的便捷性和广泛性,持续在泉州德育微信上推送家教文案,促进全市家教的科学化。
四、推进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建设。配合市妇联组织创建277所泉州市示范家长学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引导全市家长学校步入良性运转轨道。
五、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指导、推动学校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配合市妇联评选一批泉州市家庭教育优秀论文、优秀案例。联合市委文明办举办"做智慧父母,育健康孩子"家庭教育进学校公益巡讲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教实践活动,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让家长及监护人懂得教育孩子的方法,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努力为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分管领导:陈军宣
经办人员:林丽芳
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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