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9-0007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9〕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时间:2019-04-30 15:02

    泉教函〔2019〕20号
    答复类型:E

    市公安局:
      现将曾闽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休闲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协办意见综合如下,供参考。
      我市教育系统在校生中,未成年人学生占绝大多数,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是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积极配合贵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课程。继续利用中小学开设的《道德与法治》,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实现法律进课堂、进学生;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法律知识课程和专题教育活动,普及《未成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让学生懂法、守法、尊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2.开展未成年人普法专题活动。以强化学生法治意识为重点,提升未成年学生自觉抵制休闲娱乐场所。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领导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实际案例教育警示未成年人学生不出入娱乐场所,远离社会青年,学会自我保护。继续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竞赛、宪法晨读等活动,加大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健康教育。
      3.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以及市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联合出台保护未成年人切实有效的措施,协同开展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最终未成年人立体保护救助预防网络。
      4.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防控辍学、重点群体帮扶等工作,构建由属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工作实效。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陈荣煌
      联系电话: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