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8-0024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8〕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9
泉教函〔2018〕56号
答复类型:A
张玥代表:
您提出的《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享受泉州市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以下简称"茶学院")是福建农林大学与安溪县"校地"合作创办的特色学院,系福建农林大学下属二级学院。学院采取"政府+高校+民资"三位一体、优势互补、协作办学的模式,与100余家茶叶龙头企业和两岸50余家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关系,为茶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在《泉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泉委〔2011〕124号)中明确提出"支持安溪和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创办茶学院"。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推动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均有将茶学院纳入政策适用对象范围,与我市其他高校享有同等待遇。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公文系统为茶学院开通了专门的账号,市有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材料均及时发送,帮助茶学院及时了解我市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举措,申报参与各类项目建设。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茶学院的沟通联系,在保障茶学院享受同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安溪县政府,制定专门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茶学院参与我市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有效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感谢您对我市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分管领导:毛伟雄
经办人员:黄洺鋆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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