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8-0024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8〕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8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18-06-14 15:18

    泉教函〔2018〕64号
    答复类型:B

    张亚宗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学生带智能手机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结合贯彻《中小学生行为守则》,要求各校加强开展学生正确使用智能手机和文明上网等教育,采用"堵"与"疏"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地使用智能手机和网络。今年五月初,又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的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的要求,下发了《转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从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和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正确使用智能手机等网络终端的教育引导工作。近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全面排查。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了解掌握中小学生使用网络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中小学生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宣扬赌博、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将会同文化、公安、网信等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各校对学生沉迷网络等问题,要结合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2.组织专题教育。会同有关新闻媒体,并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家长推送防范沉迷网络的知识内容。要求各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板报广播、校园网站、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智能手机,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式,提高对网络不良信息和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
      3.规范学校管理。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一方面要做好"疏""堵"工作,加强对校园网内容管理,建设校园绿色网络、提供公用电话使用;另一方面要明确学校各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将预防沉迷网络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加强午间、课后等时段管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要求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积极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4.推动家校合作。要求各校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让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把教育部印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到每一位家长手里,引导家长共同抓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工作。
      感谢您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我们将把你们的建议落实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分管领导:王瑞钦
      经办人员:金 剑
      联系电话:22783508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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