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8-0024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8〕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5
泉教函〔2018〕47号
答复类型:B
郑向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驾照知识进课堂,更好更全面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我市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关心。近年来,个别学生乘骑超标电动车现象时有发生,存在闯红灯、超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全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惩戒。我市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主动配合交通管理门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实施安全教育课程和每日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通过泉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从幼儿园直到高中阶段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两周一节课),让学生在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从小养成文明交通意识;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电动自行车等安全提醒和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学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劝导。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交通违法告诫等工作,组织值班老师、保安在校园门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交通违法学生及接送学生的家长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并做好交通违法学生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加大学生交通违法情况惩戒力度。密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学生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乘坐超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和惩诫力度。每月根据辖区内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学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学校对交通违法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并依照校规进行处理,记入学生档案。
四是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校园"短信平台、家长会等,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督促其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诫家长不得向其孩子提供超标电动车等车辆。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将驾照知识搬入课堂,有利于扩大学生交通安全知识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们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探讨将驾照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鼓励各地各校开发交通安全知识校本课程,将驾照知识纳入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学习。
2.将驾照知识融入社会实践教育,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在全市12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内部开设交通知识宣传展馆,通过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实物模拟设备,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学习了解包括驾照知识在内的交通安全知识,并能亲身体验和操作交通设备,身体力行地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严重性,提升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3.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编制发放《泉州市区交通安全游戏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联合市交警支队制作了《关注学生出行》、《用生命敲响的警钟》及《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三部警示教育片,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组织全市师生、家长集体观看,接受警示教育,实现覆盖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学生。
分管领导:蔡琦瑜
经办人员:陈荣煌
联系电话: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