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18-0023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18〕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2
泉教函〔2018〕38号
答复类型:B
林燕丽等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县学校建设资金和教师 补充引进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升山区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历来重视山区县教育的发展,2017年底廖伏树局长亲自带领相关科室及人员对永春县教育进行调研并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我局也不断通过加强资投入、优化师资补充等方式,不断提升山区教育水平。
一、加大教育投入
对于永春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增量等方面我局尽可能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如2017年省级共补助永春县4204万元;2018年省级共补助永春县3207万元,分别用于中小学校舍改造及教学设备设施添置。其中下洋中心小学获得2018年教学楼建设项目及补助资金共388万元。近年来我市通过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项目和全面改善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极大的改善山区县学校的办学水平。山区公办幼儿园建设也列入市委市政府办实事项目,2017年和2018年安排永春县新建公办幼儿园各2所,获得省级补助1580万元、市级补助400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我局将结合精准扶贫,继续加大对山区县学校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为振兴乡村教育添砖加瓦。
二、优化师资补充
坚持凡进必考、倾斜农村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专项考核、遴选优秀教师、调动等方式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新任教师招聘中60%以上的岗位用于补充农村和乡村紧缺学科教师。
首先,注重本土化教师补充。一是根据山区县实际,允许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面向本县户籍生源开展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根据永春县教育局上报的招聘方案,永春县在2018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中面向户籍地为泉州的考生进行招聘,且规定考生在确定人事关系后,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二是组织首届省免费师范毕业生(泉州生源)双选会和签约工作,同时结合乡村学校岗位特点,允许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方式择优招聘优秀人才至乡村教学点任教。
其次,规范人才流动。我局于2018年2月份下发《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泉教人函〔2018〕7号),要求各地区要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进一步规范各地教师招聘录用,不鼓励沿海地区从山区引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严格控制借用山区学校教师。
此外,在赴福建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方面,2018年,核准允许永春县教育局使用事业编制赴高校举办专项教师招聘会,拟招聘高中新任教师20名。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协调市人社局,向上级部门争取更适合山区县的教师招聘政策,同时指导永春县教育局在开展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前,先行赴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开展先期宣传,争取让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投身永春教育事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我局也将采取积极举措,进一步提升永春等山区县的办学水平和师资素质。
分管领导:刘殊芳
经办人员: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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