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5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和废止相关印章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1-31 01:1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组建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批复》(泉委编办〔2023〕126号),整合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等3个事业机构,设立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泉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21〕64号),新刻制“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印章壹枚,并从即日起启用,原“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启用印章和废止印章印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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