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3-00414
- 备注/文号:泉委教办〔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7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有关规定,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扎实推进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自觉对标对表,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中小学生“课间活动受约束”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自查自纠,决定集中精力、有的放矢开展中小学“课间活动受限”问题专项整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10分钟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保障学生充足课间休息时间。任课教师按时下课、不拖堂,坚决纠正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而简单限制学生必要的课间休息和活动的做法。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空间创造活动场所,开展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课间活动,如跳绳、跳皮筋、踢毽子、呼啦圈、原地小步跑等简便易行的体育活动,以及保护视力米字操、远眺等有益身心的活动项目。鼓励开展各类闽南童玩活动,让学生亲近闽南文化、传承闽南文化。
三、各中小学校要密切家校协作,多形式及时告知家长学校课间安排情况及应注意事项,获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保障学生课间正常活动,协同做好学生近视防控、肥胖防控、预防脊柱侧弯、安全教育等工作,切实提升学生的防病知识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室内外体育场所设施排查,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指派专人在课间巡查等方式,科学实施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推行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细化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流程,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把安全事故风险降到最低,让孩子们快乐放心活动。
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在责任督学日常督导、教学视导等常规检查中关注落实课间活动问题,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约谈和通报,并责令整改。鼓励设立监督举报专线,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接受社会及家长监督。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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