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2-00418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22〕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度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10-30 16:5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校、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非教育教学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泉委办〔2021〕18号)精神,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市教育局梳理、审核,现将予以保留的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对照清单,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除事先无法计划的即时性、突发性的时政、安全等进校园活动,可以临时申报外,未列入进校园活动清单的,一律不得进校园开展各类宣传、检查、考核、评估等活动;列入清单的活动,也要严格控制非必要的活动频次,杜绝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强化活动组织实施。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各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疫情防控严格评估活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保障活动安全。各校要严格把关活动内容与范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公益性原则,并创新内容形式,促进活动与教学相结合,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各县(市、区)、各学校每学年要及时梳理本地、本校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评估实际效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各承办科室要主动联系各牵头实施单位,跟踪进校园活动安排、开展情况、实施效果等,确保进校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联系人:赖文庆,联系电话:22792510。

      附件:泉州市2022-2023学年度进校园活动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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