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0-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3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通知
时间:2020-04-14 16:46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市直中学,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除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福建省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闽教体〔2020〕3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联合制订了《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导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逐校开展评估,确保开学前每所中小学(中职学校)都能达到《导则》标准要求,为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市级统筹相结合,各初三学校要认真对照《导则》,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向属地县(市、区)联合检查组申请评估认定。县(市、区)联合检查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形成县级评估意见后于4月16日前报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根据县级评估意见,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印发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除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福建省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闽教体〔2020〕3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联合制订了《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导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逐校开展评估,确保开学前每所中小学(中职学校)都能达到《导则》标准要求,为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市级统筹相结合,各初三学校要认真对照《导则》,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向属地县(市、区)联合检查组申请评估认定。县(市、区)联合检查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形成县级评估意见后于4月16日前报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根据县级评估意见,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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